您现在的位置: 科学研究部 >学风建设 >学风动态 >正文
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
2016年01月13日 00:00

湘教党组通[2016]2号

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

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

各省属高等学校: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教党函〔2016〕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大学术不端行为惩处力度,优化育人环境和学术氛围。今后,我厅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通报问责制度,对于学风建设工作不严不实、学术不端行为查处不力的省属高校,出现一次记录在案,出现两次由省教育厅党组相关负责同志约谈涉事省属高校党委主要领导或高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出现三次列入我厅学风建设不良记录。每年年底在省教育厅网站通报学风建设不良记录。

请学校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制订发布工作,并将学校公文、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年度工作进展、改革科研评价考核办法和措施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年度工作进展、改革科研评价考核办法和措施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荣

联系电话:0731-84739947

E-mail:4739947@163.com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238号省教育厅科技处509室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

2016年5月6日

上一篇:科技部关于6家单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通报 下一篇:国务院:加大查处学术不端力度 向社会公布

上一篇:金沙官网蒋仁言教授连续3年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下一篇:洒向课堂都是爱——记金沙官网2013年“师德标兵”、马克思学院李雨燕老师


长沙理工大学学风建设专栏
Copyright@ 2004-2015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Copyright © 2010-2013 云作坊 Inc. 保留所有权利